核心城市饮用水水质目标提升的挑战与实践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解析
1 前言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颁布于2006年,是我国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幅员辽阔,地方经济和供水发展差异较大,部分城市通过高速发展,正向世界一流先进城市迈进。深圳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和改革创新的前沿,人口达到1300万,人均GDP突破20万元,已成为重要的一线城市,居民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要日益增长。《深圳经济特区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深圳市要全面推广直饮水入户,率先在全国实现公共场所直饮水全覆盖。在这个背景下,深圳迫切需要制订与城市发展目标相匹配的水质标准。我国上海市已于2018年率先发布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DB 4403/T 60-2020(以下简称DB 4403/T 60)的编制启动于2018年11月,在编制中借鉴了上海经验。该标准完成于2019年9月,发布于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1日实施。
2 分析和讨论
2.1编制原则和特点
2.1.1源于国标,对标国际
DB4403/T 60的编制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作为基础和依据,同时借鉴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四版)、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98/83/EC)和美国环保局《安全饮用水法案》(2012年),参考日本《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2015年),形成了地方水质标准。
2.1.2突出特点,识别风险
在地方标准编制中,首先识别本市原水、水厂制水工艺、管网、二次供水等环节中的特征风险。深圳原水超过70%依靠境外引水,总体符合《地表水环境标准》GB 3838-2002中Ⅱ至Ⅲ类要求,但也存在铁锰偏高、硬度偏低、富营养化等风险。深圳市目前有水厂50余个,水处理工艺及管理水平不同,给水质管控带来一定的挑战。
2.1.3聚焦民生,关注热点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深圳居民非常关注饮水安全和健康,在饮用水用户问卷调查中,对饮用水的观感、口感高度关注,因此标准编制中突出考虑水质感官愉悦性指标,同时严格控制水质安全指标。标准编制中结合国内外饮用水关注热点,考察适用性。
2.1.4科学定值,引领发展
制定指标限值时,结合未来5年与10年的水质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推动先进工艺和技术应用,并对大量水质历史数据进行统计、比较、分析、论证。
2.2主要内容
2.2.1 总览
DB4403/T 60-2020包含水质指标116项,其中常规指标52项,非常规指标64项。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相比,DB4403/T 60的主要不同见表1。
表1 DB4403/T 60—2020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比较一览
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部分的7项指标,包括三卤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氨氮。前6项指标均为消毒副产物指标。另外,标准将耗氧量名称改为高锰酸盐指数。DB4403/T 60指标数量设置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四版)、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98/83/EC)、美国环保局《安全饮用水法案》(2012年)、日本《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2015年)等国内外水质标准或准则比较,不但指标总数多,指标分类中物理、化学、无机物、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指标也居于国内外标准前列,有机物、微生物、放射性指标存在差异但总体持平。
在指标限值设置方面,DB4403/T 60全面与国际接轨,其中84项达到国际最严限值,亚硝酸盐、甲醛、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等指标限值均与国外标准看齐。
2.2.2新增指标
新增指标设置的原则,一是考虑饮用水源可能带来的水质安全风险;二是有可行的水处理控制办法,三是一般来说应具备可行的检测分析技术。
(1)新增常规指标
A.气味
“嗅和味”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嗅”无严格定量标准,检测人员也很难口尝实施“味”的检测。DB 4403/T 60参考美国EPA和日本标准,增加“气味(TON)”作为量化指标,限值参考日本标准定位3 mg/L。
B.总有机碳(TOC)
总有机碳(TOC)是水体中溶解性和悬浮性有机物含碳的总量,作为有机物综合指标,更能代表有机污染程度。GB 5749-2006中TOC位于附录A,DB4403/T 60将其增加在常规指标,加强对水中有机物总量的控制。
C.亚硝酸盐(以N 计)
亚硝酸盐能指示水的稳定性,并具有一定的健康危害,将其列入常规指标,参考欧盟标准将限值定为0.1 mg/L。
(2)新增非常规指标
A.碘化物 为加强水质源头控制,考虑碘代消毒副产物风险,增加碘化物,确定其限值为0.1 mg/L。
B.2-甲基异莰醇 深圳市饮用水水源受到藻类季节性影响,存在一定水平的臭味问题,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两种致嗅物质是引起水体臭味的主要因素。因此将其从GB 5749-2006附录A中调整至非常规水质指标,限值均为0.00001 mg/L。
C.土臭素 增加原因同2-甲基异莰醇。
D.乙草胺 目前我国大量使用的除草剂之一,根据深圳市除草剂使用情况调研结果,将其列为非常规指标,限值为0.0003 mg/L。
E.敌百虫。结合深圳市除草剂使用情况调研结果,将其列入水质指标要求,对标日本标准敌百虫的限值0.005 mg/L。
F.高氯酸盐 高氯酸盐作为持久性污染物之一,较低浓度即可干扰人体甲状腺的正常功能,从而影响胚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将限值确定为0.07 mg/L。
G.亚硝基二甲胺 为有机氮化合物在饮用水氯消毒中生成的的含氮消毒副产物,具强致癌性,对人体危害较大,限值设为0.0001 mg/L。
2.2.3 提升指标
与GB 5749-2006比较,DB4403/T 60-2020提升指标52项(含4项消毒剂)。表2为部分指标与国内外标准限值的比较。
表2 部分提升水质指标限值与国内外标准比较
DB4403/T 60提升指标限值的重点,一是注重微生物风险控制,如将菌落总数提升为50 CFU/mL,间接控制了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超标风险;二是提升涉及感官愉悦性的指标,如浊度、色度、铁、锰等;三是提高毒理性指标,包括镉、汞等18项重金属指标、9项农药指标;四是提升消毒副产物指标,限值均与国际标准看齐;五是对管网和管网末梢水消毒剂含量给出高限要求2 mg/L。三卤甲烷限值不变(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为1),但是提升了各分量的限值,从控制单分量的角度控制了三卤甲烷含量。2.2.4参考指标
DB4403/T 60设置参考指标44项并给出了参考限值,作为附录指标。包括肠球菌、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二噁英、双酚 A等,均为具有潜在风险的生物、有机物、放射性等指标,和指导供水生产的工艺指标、国内外近期热点指标,以指导水质污染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2.2.5水质管理
对水质检测指标和频率的要求主要依据《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2005。由于检验项目扩展,DB4403/T 60要求的日检、月检和年检指标更多;更关注龙头水质,要求管网末梢水采样点例不低于30%。同时提升水质合格率要求,要求出厂水合格率98%,管网水合格率96%,管网末梢水合格率和二次供水合格率达到95%。
2.3分析和讨论
2.3.1水质保障措施
DB4403/T 60的实施具有基础和保障。目前深圳正通过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从西江引水,实现东西江“城市双水源”。按照《深圳市水厂整合与水资源调配优化规划研究》(2017)和《深圳市建设自来水直饮城市工作方案》,深圳市正在推进水厂新改扩建及深度处理工艺建设。另外,政府对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力度加大,2013年起启动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计划2020年完成全市老旧市政管网更新改造。2018年发布了《深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居民小区的水池水箱、二次加压设施改造与小区内供水管网改造一并实施,进一步解决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问题。
2.3.2 对水质监管能力的挑战
DB4403/T 60-2020对供水企业和政府管理提出了挑战。首先要求供水企业应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提高水质风险管控水平,并通过集约化生产,实现水质与经济投入的平衡。2019年4月,深圳盐田区已率先建成直饮示范区。其次水质监管是实现水质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加强多级水质保障制度:一是供水企业加强一线水质监控,二是供水企业严格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监控,三是政府水质监督检查的作用得到很好发挥,同时加快水质监测智能化应用,发展在线监测,具备实时监控能力。
2.3.3对水质检测能力的挑战
DB4403/T 60已于2020年5月1日实施,新增的10项指标暂不强制要求,缓冲期至2020年12月31日。目前各级水质检测检测机构正对新增的10项指标进行方法开发和资质认定。除气味指标,其他指标基本完成。气味指标对检测环境和人员要求较高,具备一定困难,有必要研究建立高效快捷的检测方法。
3 结论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4403 / T 60-2020适应深圳水质发展要求,依据地方供水水质特点和风险,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行深化与扩展,建立了地方水质标准指标和限值体系。在政府强有力的推进和供水企业支持下,目前正在稳步实施。在核心城市向世界饮用水水质标准接轨方面,DB4403 / T 60进行了探索和创新,为我国其他城市和地区的地方水质标准的建立提供了参考。
来源: 净水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