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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0!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每日经济新闻
19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0!
生态环境部组织“后进生”会商,将压实有关地方主体责任

  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将迎来目标考核。在考核进入倒计时之际,各地整治情况到底如何呢?
  日前,生态环境部组织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开展环境形势会商。全国18个水环境达标滞后城市、50个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城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商,东莞、长春、惠州、忻州、沈阳等5市作为水环境达标滞后城市代表发言。广州、连云港2市作为水环境改善先进城市代表发言。
  生态环境部介绍,到今年5月份,全国共77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更有19个城市消除比例甚至为0。而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的要求,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应控制在10%以内。
  生态环境部的会商意见指出,2019年上半年,全国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5%,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4.3%,同比减少2.6个百分点。长江经济带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0%,同比增加6.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3%,同比减少1.1个百分点,全国水环境质量保持了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
  与此同时,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上半年,全国水质不达标的断面共计178个。不达标断面数量最多的省份分别是辽宁(23个)、山西(16个)、湖北(15个)、广东(14个)。4省份不达标断面数量合计占全国总数的38%。
  上半年,全国水质为劣Ⅴ类的国控断面共计91个。其中,山西有18个,辽宁有15个,广东有10个,3省劣Ⅴ类断面数量合计占全国总数的47%。
  上半年,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还有6个断面没有消除劣Ⅴ类,上述断面和责任地区全部在湖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劣Ⅴ类断面还有5个,其中天津万家码头、辽宁营口营盖公路断面上半年连续6个月均为劣Ⅴ类,消“劣”形势不容乐观。
  到今年5月份,全国共77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有50个城市消除比例低于50%。更有19个城市消除比例甚至为0。会商意见强调,目前距离2020年底时间所剩不多,这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面临很大压力。
  水十条规定,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本次会商意见指出,国控断面出现劣Ⅴ类仅仅是流域环境问题的表观症状,病因却是综合性、深层次的问题,要紧紧抓住消除劣Ⅴ类断面这个“牛鼻子”,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全方位落实治理举措,层层细化治理责任,以断面水质改善为突破口,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会商意见强调,城市黑臭水体的实质是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根子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合格。水十条已经发布4年多了,仍有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很低甚至为零,这是很不应该的。各地要以整治黑臭水体为抓手,倒逼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提高城市水污染防治水平。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针对工作滞后地区加强督导,压实有关地方主体责任,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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