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涧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为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南涧县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回购供排水公司职工自然人股份,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南涧县供排水公司由国有控股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近日,公司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对新一届董事、监事人员进行选举工作。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永奇同志主持,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共有4项议程,一是审议通过了《南涧彝族自治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选举办法》;二是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三是审议通过了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四是由全体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董事、监事。经过一轮选举,公司产生了新一届董事4人(县国资委委派1人),监事5人,并按相关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通过企业改革变更,公司由原来的国有控股变更为南涧县人民政府单独出资。南涧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涧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