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2002]27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开放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建设、运营、作业市场,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是为保证公众利益和公共工程的安全,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提高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效率而建立的一种新型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解决好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附件: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