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城函[2015]6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我部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参照执行。
附件: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