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2月1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规范化建设》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叶维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8471
电子邮箱:yewl@caep.org.cn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陆楠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4665817
电子邮箱:lu.nan@mee.gov.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方若凡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6(兼传真)
电子邮箱:ssswry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规范化建设(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征求意见稿)
9.《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