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为推进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3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提出要结合广州市“山城田海”自然山水格局,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使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办法》同时强调了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重要性,编制专项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2017年7日,广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了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打造高密度建设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典范,建设山水共生的岭南生态城市和宜居都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建成海绵城市。
项目概况
为了落实国家建设要求,落实在海珠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本次规划范围为海珠区行政管辖范围,辖区内有18个行政街道:赤岗、新港、滨江、素社、海幢、凤阳、龙凤、沙园、瑞宝、江海、南华西、南石头、江南中、昌岗、南洲、琶洲、官洲、华洲,总面积92.09km2。
本次规划分为三个期限,近期、中期和远期,分别为规划近期:2019年~2020年;规划中期:2020年~2025年;规划远期:2020年~2030年。
技术路线
3源:源头减污、源头截污、源头雨污分流;
4洗:洗楼、洗井、洗管、洗河
5字方针:控(源)、截(污)、清(淤)、补(水)、管(理)
规划方案要在不同相互影响的系统中有可实施性
布局规划
1、海绵城市空间格局构建
规划形成以海珠区南侧区域生态保护为基础,以低影响开发为重点的城市总体生态格局,结合海珠区现状生态空间格局,保护区域绿地、湖泊、河涌等天然大海绵体、主要水系及绿带等重要海绵通道、城市公园等建成区海绵节点,构建“一轴、三廊、多节点、多脉络”的海绵安全格局。
“一轴”:贯穿东西的生物控制带,串联海珠湖、湿地公园等多个控制点;
“三廊”:三条纵向水廊和绿廊,同时串联绿斑与水体;
“多节点”:海珠湖、万亩果园、大围公园、果树公园、晓港公园等多个生态节点、绿肺。
多脉络:赤沙涌、东晓南路等水廊、绿廊。
基于海绵城市空间格局的判断,海珠区城市海绵体主要由大海绵、中海绵、小海绵三个尺度的载体构成。规划以区域湖泊、大型绿地为蓝绿网络中大尺度面状“大海绵”;城市道路系统、线性河涌为蓝绿网络中尺度线型“中海绵”;城市社区、公共建筑为蓝绿网络小尺度点状“小海绵”。海绵城市建设首先要深入识别各要素,加强保护,系统构建,从而实现其整体功能。
2、功能区划
根据海珠区自然地形地貌、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概况、地物集聚特点、自然和人工元素,根据城市开发建设情况由低到高,将规划区划分为四大功能片区:水生态资源保护区、中强度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高强度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雨水资源循环利用区。
3、排水分区划分
为实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与海珠区现状基础设施和现行规划的有效衔接,规划沿用《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对排水分区的划分方法,共划分为6个排水分区,分别为北濠石溪片区、石榴岗河北片区、石榴岗河南片区、琶洲片区、共和围片区和独立河片区。
4、管控单元指标
根据《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总目标及对海珠区的控制指标要求,综合考虑地区径流污染控制需求、内河生态补水需求及经济效益最大化,确定海珠区海绵城市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总体目标为69%,对其进行具体管控,将指标进行分解至各管控单元。